盗人金钱,遭雷轰顶
浙江绍兴曹娥镇,有位沈大毛先生,操舟为业,为人忠厚,生有子女各二个,家道小康。与邻村董大可谓莫逆之交,来往感情如同亲戚一般。
同治三年十二月十四日,董大往绍兴府探亲。回家时路经曹娥镇,天色已黑,来不及赶回家中,就投宿在沈家住一晚。
当夜,董大把所背钱袋,放在床下。第二天早餐之后,背起钱袋辞别起身。走了约半里路,觉得钱袋比昨天轻。手往钱袋里一摸,发现亲友所托带回家的30多两银子和信件不翼而飞。
于是马上回头,到沈大毛家查问。而沈家夫妻、子女互相寻索,都找不到,董大只得愤恨而去。
董大细想:“这些银子,是亲友家过年要用的。一旦被我弄丢了,他们如何过年?我又有何脸向亲友们交代?”愈想愈气愤,而终究想不出个办法。“不如去死吧!”就抱着大石头,投江而死。
在三里之外的定王庙,他的尸体才浮出江面。家人也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,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到了次年正月二十三日,下午阴云四合,风雷交作,闪电霹雳一声,穿入沈大毛家屋顶,将沈大毛的长女,提出街心,跪着击毙。众人仔细一看,从头顶如线香,直透心腹,穿心而死。
沈大毛见到长女被雷击,吓得躲在炉灶下。就在灶与烟囱的裂缝中,发现了董大亲友所托带的银子和信,样样俱在。才知道此事是长女所为。她被雷打死,实在罪有应得。
(出自《玉历宝钞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