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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云: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。”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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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。

应无所住,就是应当没有所执着,也就是不执着色声香味触法六尘。
而生其心,就是而生起他(她)们的清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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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执着六尘,才能生清净心。眼识现量色尘,耳识现量声尘,余鼻舌身亦复如是,意识不执着法尘。
此清净心体,显量本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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